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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超30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罚

原标题:IPO和再融资财务虚假记载频现(引题)

去年超30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处罚(主题)

财务造假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因涉及财务造假被监管层处罚的上市公司超30家。其中,部分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部分公司在IPO、再融资等阶段均不同程度存在财务造假情况。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对IPO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各项审核、审批、监督和管理制度,同时重罚、严惩财务造假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中介机构相应责任。

多家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约130家A股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关负责人或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其中涉及财务造假被处罚的公司超30家。从公告内容来看,大多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历史长达数年,财务造假手段五花八门,包括虚构业务、提前/延后确认收入、虚增或虚减成本等。

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周,包括荣联科技、*ST天沃等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上述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

*ST天沃则是从2017年进行财务造假,其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如*ST天沃控股子公司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财务造假方面,据统计,*ST天沃2017年至2019年合计虚增收入超50亿元,2020年至2021年合计虚减收入超20亿元。

IPO、再融资阶段财务造假频现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部分公司在IPO阶段便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甚至有的公司到了再融资阶段仍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2023年12月,于2020年7月登陆科创板的*ST慧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4名责任人共计罚款1600万元。公告显示,*ST慧辰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该造假事项追溯到2017年6月,该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唐普华”)48%股权,后又收购其22%的股权。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连续数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

除了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外,*ST慧辰在IPO阶段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也发生了财务虚假记载的情况。从造假细节来看,2018年和2019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多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公司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

而据*ST美尚2023年7月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IPO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均存在虚假记载。也就是从未上市时的招股书、到上市之后的年报和再融资说明书,该公司均存在财务不实的情况,造假时间跨度长达9年之久。

公告显示,*ST美尚财务造假的手段包括通过提前确认应收账款收回虚增净利润、虚记银行利息收入、不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收入和虚增子公司收入。2012年至2019年,公司虚增净利润分别为1171.27万元、1652.33万元、767.15万元、6672.74万元、6401.11万元、7835.24万元、1.48亿元、5843.56万元。2020年上半年,又虚增净利润533.70万元。

严惩财务造假 提升信披质量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司IPO时期财务造假可能是为了更好上市,而上市之后的财务造假,则可能涉及维持公司股票价格、维持上市资格等因素。监管层应该建立健全对IPO公司、上市公司的各项审核、审批、监督和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重罚、严惩财务造假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就此分析指出,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对IPO企业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趋严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

值得一提的是,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牵扯”审计机构的案例时有发生。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介机构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据证监会官网2023年12月信息显示,深圳证监局集中约谈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四大所”负责人,推动营造良性审计执业生态。深圳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切实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压实审计机构“看门人”责任,督促审计机构坚守勤勉尽责的初心使命,共同营造良性审计执业生态,推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记者 谢碧鹭)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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