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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招行2876人“退薪”5824万元

12月28日晚间,招商银行发布监事会决议公告称,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招行曾在今年3月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披露,2022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据了解,在监管要求下,国内金融机构近年已普遍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该制度又被市场人士称为“反向讨薪”。尽管已有不少金融机构员工被追索扣回到手的奖金,但机构对外披露的信息并不多。

多家银行去年年报披露员工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多不提供详细数据

招行年报显示,2022年,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延期支付等事宜。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招行根据监管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报告期内,招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12月1日,招商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按照招行去年总员工数11.3万人计算,去年被要求“退薪”的员工数量占比超过2.5%。

港股上市的渤海银行也公布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该行依据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被追薪的员工为发生违规违纪、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相关责任人,2022年共计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截至2022年末,渤海银行拥有在职员工13286人,以此数据计算,被追索扣回薪酬的员工占全体员工的比例为2.78%。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像招行和渤海银行这样披露退薪人数和具体金额的上市银行并不多。

九江银行称,报告期内绩效追索扣回金额163万元,不过报告并未披露具体人数。江西银行只披露了扣回具体事由,并没有披露人数和金额。江西银行年报中称,该行建立并完善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对不良资产形成负有责任的人员,按不良责任本金大小进行认定,并追索扣回相应绩效薪酬。

更多的银行只在年报中公布自己建立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采取了相关措施,但只有笼统的介绍,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详细信息。

比如,某国有大行在去年年报中称,该行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水平取决于该行整体、员工所在机构或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衡量结果,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促进风险与激励相平衡。

该行表示,报告期内,按照相关办法对因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

离职人员也逃不过“退薪”

“我自己被扣过,也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合理。因为银行的一些业务提取奖励在前,风险暴露滞后。”曾在某银行工作的赵先生表示,自己以前因为一笔贷款成为不良确实被扣过钱。一开始那笔贷款还比较正常,所以银行就发了绩效奖金,后来贷款企业欠债不还,形成不良,银行就把已发的那部分奖金都扣回了。

某城商行人士表示,大部分银行多年前就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但追索扣回制度是在最近几年才推动。结合内部处罚制度,去年该行有分支机构负责人被扣回80%绩效。

据了解,已经离职的员工也不能逃过“反向讨薪”,有些银行还会成立追讨小组,专门追索绩效薪酬。

网友小林三年前就从某银行离职,但不久前,她接到银行电话,说以前经手的两笔贷款成不良了,她要负主要责任,要她退回两个月的绩效。

出现八种情形会被“反向讨薪”

据了解,绩效薪酬是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早在2010年,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2021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根据风险暴露情况追回不当发放的绩效薪酬,强化薪酬与风险承担的一致性。《指导意见》明确,在8种情况下,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要被追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具体来看,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一是银行保险机构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的;二是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三是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的;四是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的。

此外,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索扣回负有主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相应期限内的全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其他责任人员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绩效薪酬:一是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的;二是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的;三是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其他对银行保险机构的财产、声誉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指导意见》还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披露薪酬信息时,应当增加披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有关信息,不断加强薪酬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性。

根据《指导意见》,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监管部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研究探索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方式,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实现对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95%以上银保机构已经制定相关制度

去年8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给金融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绩效薪酬追回期限原则上与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发生期限一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原银保监会今年3月发文称,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当时,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表示, 近年来,严格落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开展城商行薪酬治理专项行动,指导重组化险后的风险机构及时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对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1600万元,对已离职人员冻结止付1200万元递延薪酬。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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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小小地球真奇妙:抓一个田老大,好几百个小目标都有了,干嘛为难下边的小员工

2、网友Leo特特特:当时多扣的税,国家给退吗

3、网友BriceFan:难得看到有人详细的解释,却没人看,希望那些乱喷的人过来好好看看。辛苦了。

4、网友FnSn箴:银行的延付绩效了解下再说

5、网友中年少女有点田:银行的延期递延了解一下。

6、网友活泼猴顶灯:退的都是屌丝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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