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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坠亡案保姆女儿起诉雇主索赔1元

三年前,杭州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家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此案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15日,杭州保姆梁某花将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其女儿左某家中,导致米粒意外坠亡。

2022年5月9日,杭州钱塘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某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刑事判决后,米粒家人又提起了民事诉讼,2023年11月15日,一审民事判决保姆赔偿米粒家属25万元,左某与丈夫自愿补偿20万元,不过,米粒家人已经提起上诉。

此前报道:保姆将2岁女童带到女儿家致其坠亡,一审判赔25万!女童家属将上诉

再起官司

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女童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案,在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8:30,庭审开始。解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出庭,但原告左某并未亲自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席庭审,庭审时间持续了2个半小时,双方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主要围绕名誉侵权事实是否成立等进行。

从起诉状中可以看到,除了解女士以外,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列为了被告。

原告方认为,解女士在抖音平台以视频、文字及图片等形式发布污蔑、侮辱性内容,对左某进行贬损性评价,同时还发布视频以定位、文字形式公开原告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还展示原告的照片和通信方式。多个诽谤、诋毁原告的视频有上万人阅读、点赞、评论和转发,评论区出现大量针对原告的负面性评价,贬损原告人格、名誉。同时,被告发布的视频使公众对原告造成误解,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还严重干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要求北京微播视界作为抖音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删除、下架解女士发布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内容,要求双方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承担维权费用2万元。

解女士代理律师则在庭上答辩称,原告的证据无法证明左某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其所述侵权行为不实,也无相应证据,且个别网友意见有局限性,不能形成整体社会评价,公民有言论自由,网友自发评论和被告无关。“如果精神受到伤害,又只主张1元赔偿金,具有挑衅意味。”

被告二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则在庭上表示,视频由第三方用户自行发布,系个人行为,抖音平台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和管理责任,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将案涉视频下架处理。

此外,原告方律师还认为,针对解女士对左某的名誉侵权行为,抖音平台可以采用封号、关闭用户账号等措施。但北京微播视界代理律师则表示,根据左某的投诉举报,暂达不到封禁标准,系超出必要限度。

2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拨通了左某电话,其表示,这样的事情发生谁都不想,自己对于米粒的事情,也感到抱歉。这一次起诉是利用法律武器,希望对方停止对自己、家人的侮辱和攻击,自己相信法律。

整个庭审时间持续了2个半小时,未当庭宣判。

转自 | 大皖新闻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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