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热点新闻

未被通知奶奶葬礼 孙子怒告叔叔

身在外地的孙子却未收到奶奶去世的通知,导致自己回乡后被人非议,孙子认为自己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压力,继而起诉亲叔叔赔偿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是否会支持这一诉求呢?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人格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时,原告小帅父亲因病去世,他与母亲便前往外地生活。今年年初,小帅的奶奶不幸溺水逝世,小儿子(小帅叔叔)张某便独自办理了丧事。

后小帅回乡探亲,发现邻居对自己议论纷纷,骂自己和母亲不孝,都不来参加奶奶的葬礼,才知道自己的奶奶肖老太已不幸逝世。虽然小帅父亲早过世,但小帅一直系奶奶带大的,存在很深的感情,小帅认为叔叔未通知其对奶奶进行祭奠有违人伦情理,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导致自己遭受严重精神打击,故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要求张小赔偿精神损失费6万元。

对于侄子的陈述,张某不予认可,他表示自己早已通过电话、口信通知了对方,他没有到场反而诬告,并且葬礼由自己一人独办,费用独担。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肖老太生前好友都集聚在桃源县殡仪馆,守灵祭奠,不可能唯独小帅不知道肖老太逝世。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帅认为张某侵犯了其对奶奶过世的知情权以及对奶奶遗体的告别瞻仰权、吊唁权、祭奠权等权利,上述权利应属于公民身份权的范畴,这种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的权利,本质是基于身份关系的人格利益,故本案的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

那张某是否具有告知义务?法官认为,民事义务是法律对社会主体的民事行为提出的要求,是法律具体明确规定的义务。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义务,均不能成为法律义务的内容。社会义务在得到法律认定之前,可能是政治义务,也可能是道德义务、伦理义务甚至是宗教义务。只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定,原本隶属于其他社会义务的事项才能够上升为法律义务并为法律所规制。本案中,现行法律规范并未明确规定张某负有“通知义务”,因此小帅认为张某负有“通知义务”,法院不予认可。

那张某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法官认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造成损害后果。本案中小帅并未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及人格利益贬损,亦未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故对其损害赔偿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帅的诉讼请求。小帅服判并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祭奠权是近亲属之间对于已故亲属的祭祀权,包含权利人对逝者的哀思、怀念等精神利益。祭奠权虽不是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一款所列举的具体人格权,但其属于该条第二款所述的“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故其亦属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否则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祭奠权具体包括死亡消息知悉权、最后见面权、丧葬事项决定权、祭奠仪式活动参与权等。行使祭奠权时要本着互谅互让、相互尊重的精神,对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权利人,可以免除同住亲属的通知义务,最后见面权的行使不得对其他权利人造成损害,以真正通过寄托哀思来达到安慰生者、告慰亡者的目的。

祭奠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包括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权利人也可以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张某早已通过电话、口信通知了小帅奶奶去世消息,且小帅并未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及人格利益贬损,亦未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所以法院对其损害赔偿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首部民事法典的实施,民众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解决问题靠法值得提倡,同时,也要清楚,维护权利的前提是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要求他人实施特定法律义务的前提是他人具有相应的法律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诉讼请求应当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才能获得法院支持。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网友看法

1、网友陈小麦02:我婆婆去世,老姨们说我女儿正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别让她分心所以没告诉她,第二天她爷爷又通知了她,来到家气急败坏的说工作考不上还有下一次,没有给奶奶最后的告别内疚一辈子!说的我后悔死了,我只好说她爸和她老姨们不让通知,爷爷执意要通知,我也有责任[流泪][祈祷]

2、网友用户105058265744:老年人有可能不会使用电话。现在农村很多老年人都没有电话的,有时都会通过孩子的电话使用一下。并不是每个老年人都会用,有些老年没读书,不认识字,有些人行动不便,听力也不好,那这样的情况,就不会经常打电话,可能一两个月打一次或者更久。不一定非得打电话了才表示孝顺,这种说法有点道德绑架。

3、网友网民潮起潮落:奶奶去世了都不知道,他叔为什么不通知他这才是重点。

4、网友小小竹笔:和奶奶感情深?一直不给奶奶打电话,还是回家探亲才知道奶奶走了?假如每周打一次电话都找奶奶,连着两三次奶奶都不在。早就该知道奶奶出事了

5、网友allan小胖子:几年了,没打过电话给他奶奶吧

6、网友高冷奶酪eZ:现在什么人都有!

7、网友jgd507:去了不拿钱,面子挂不住,只有不去。装作不知道,过后反告叔叔。这孩子心眼多,也想多了,没钱可以说,隔着一代我相信叔叔不会说啥的!只要自己心里能过的去,好歹也替父亲尽个孝

8、网友正义凛然句号:如果只赔偿1块钱,我还真认为是没有见到他奶奶最后一面而感到愧疚。当他要到6万的时候,我就觉得他这个想法都变味了

9、网友我跟老子一个姓:主张叔叔道歉还是可以接受的。主张六万元的赔赏明显目的不纯。从主张事项来看,不难看出奶奶在生前根本就没有尽到探视和关怀的义务,因此,叔叔不通知也是情理之中

10、网友寻梦东哥:没有赡养,也没有看到孝心。奶奶过世也不是一天两天。没有通知和得到奶奶去世的时候,应该是认为奶奶在世。既然在世,莫说尽孝,这么久不打电话也说不过去。还有一个既然要追究责任,奶奶去世的费用花销是不是也该承担一点?没有。我看到的是忘恩负义的孙子。

11、网友摇扇看新闻:如果是要求 叔叔道歉,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孝顺的孙子!安葬奶奶叔叔没让你母子掏一分钱,平时没看望过奶奶,现在要求叔叔赔钱,则是见利忘义,孝顺是假,要钱是真!是无耻!

12、网友雪liang226:咱们小编不要乱用“逝世”这个词语。逝世这个词一般用于对国家或者世界有突出贡献的人,受到人民爱戴的人,有着社会公益重大地位的人。

13、网友优美高山Uj:这个小伙子真是变网红了,全国都知道有这个人存在,自己父亲不在赚到钱狗眼看人低把母亲带在外面住奶奶死了说不知道真可悲,还把叔叔告上法庭要钱都不知道他脸皮有多厚人品就有多差,就算跟叔叔过不去就没有其他亲朋好友了吗

14、网友乘风破浪的春风jX:这家伙想钱想疯得了

15、网友用户5265413348111:想钱想疯了,什么人啊

16、网友汉唐龙王:想钱想疯了[发怒]

17、网友晨茜dad:这脸,感情好不打电话?这么多亲戚过年过节不打电话?你在外地,不是在外星!家里老人过世是大事,我不相信他叔叔不通知,就算不通知,一个都不联系自己奶奶的孙子,不管自己婆婆死活的媳妇有什么好通知的!

18、网友我刺了你要上天啊:是在外面没混好吧!回去借着这个理由想从他叔叔那搞点钱才是真实目的,跟他奶奶死没一分钱关系,这种人不多评价他大家都懂

19、网友健康杰丝8f4:一看就是不孝顺的人。还好意思要赔偿金。叫他去抢吧,平时不会打电话跟奶奶说话的的吗。现在又不是80年代没电话打。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滴大大点评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