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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索提速

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保障性住房建设再传提速消息。

据媒体报道,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已于近期正式印发,文件明确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以及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两大目标。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此次相关文件主要是下发给人口净流入的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建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上的城市,相关城市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盘,也是新市民、外来人口以及工薪阶层住房问题需要集中解决的城市;按照相关文件目标,除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外,相应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将发力。

配售型保障房供给发力

8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指出,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

据媒体报道,此次相关文件正式印发,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集、保障对象和标准、配售和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具体执行办法由各地城市政府制定。

“此次相关文件主要是下发给人口净流入的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建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上的城市。这些城市共有35个,它们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盘,也是新市民、外来人口、工薪阶层等群体住房问题需集中解决的城市。”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三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此次文件提及新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属于配售型住房,要与此前三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做好衔接。

“作为配租型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还将继续存在;新的保障性住房则属于配售型的住房。”李宇嘉表示,看待此次文件提及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加大建设和供给,要与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因为城中村改造主要是解决新市民等群体融入城市的问题,主要供给的是保租房等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无疑向新市民以及工薪收入等群体释放了较强的利好信号。”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认为,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能够缓解相应群体的购房压力,由于一二线城市就业机会多带动人口流入,新市民等群体的购房压力较大,因此不排除相应措施将会在一二线这样的大中城市率先实践。

“国常会审议通过相关文件时就曾强调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预计未来保障房开发模式有望继续创新,更多社会资本可能会参与到保障房开发运营中来,以有效扩大保障房的供应规模。”中指研究院研究副总监徐跃进也认为,强调改革创新背景下,保障房的建设筹集渠道将会更加多元,同时各式存量盘活将会是保障房筹集的重要渠道,保障房建设也将和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相结合。

房地产加速转型

除明确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外,8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而据媒体报道,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也是此次文件明确的一大目标。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性住房供给侧改革发力,有利于促进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反思房地产业发展的旧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供需错配。”李宇嘉认为,此次文件提出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从供给侧而非需求侧来解决问题,彻底调整供应结构,以实现对需求的匹配。

李宇嘉表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侧发力,目的是彻底让住房回归居住和民生属性,能够满足作为需求主体的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彻底解决供需错配的问题,解决房地产发展不可持续和内需疲弱的问题,也是构建内循环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

徐跃进也认为,增加保障房建设和供应,预计将从改善民生和扩大投资的角度对经济社会产生正向影响,将有利于为房地产行业注入新活力,带动相关上下游行业平稳发展;同时,保障房的供应也有利于促进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推动行业转型发展。

(编辑:王金龙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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