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开封景区的“王婆说媒”节目火了。景区里的“王婆”非常接地气,身着古代服饰,言谈举止幽默诙谐,为现场的单身青年“保媒拉纤”,堪称是现场版的相亲综艺,并且以一己之力带火了整个景区,更是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被网友们戏称为“月老手下的销售冠军”。当地的文旅消费热度也因此快速增长。那么,“说媒”有着怎样的起源?古代的媒婆与现代的“王婆”究竟有何不同?
就算是恋爱脑也得遵从“媒妁之言”
古代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是“男女授受不亲”,到了婚配年龄的少男少女们压根就没有什么能见面的机会。想要结婚,必须先由媒人从中牵线说合。若是少了这个流程,那么男女双方就会被骂上当地的“市井热搜”,身败名裂。
即使男女双方很听话,没有偷摸着谈恋爱,只是在父母的刻意安排下,两情相悦了,那也绝对不能省去“媒妁之言”。这个时候,两家人就得配合着演场戏,假借媒人之口上门说亲,如此才能让这段婚姻合法且符合当时社会观念的审美。
所谓“媒妁”,其中“媒”是指谋合二姓者;“妁”则是斟酌二姓者。另一说法是男方称“媒”,女方为“妁”。至于“媒妁”的起源,史料文献上并没有确切的记载。不过,清代人马骕编撰的史学书籍《绎史》卷三引《风俗通》载:“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女娲与伏羲本是兄妹,后结为夫妇,鉴于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于是女娲就让已婚的男女居住在一起,同时还封自己为“媒神”,掌管男女的婚姻之事。虽追溯到神话人物女娲头上有点夸张,不太可信,但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古人很早就有“媒”的概念了。
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媒”字。著名的弃妇诗《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诗中的女主在结婚前,就被渣男PUA,问她是不是故意拖延婚期,这个婚是不是不想结了?于是女主为自己辩解道:“不是我拖延婚期,而是你没有寻找到合适的媒人上门来说亲啊!”看看,就算是恋爱脑,也知道媒人的重要性。另一首《伐柯》更是直接:“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想要砍伐斧子柄,没有斧子可不成;想要娶妻,没有媒人可不行。即使是二婚,“说媒”也不能少。《玉台新咏》中《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刘兰芝被强势婆婆一纸休书送回娘家后,刘母为女儿的未来考虑,打算让她改嫁,于是:“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遣垂为媒人,主簿通语言。”
至战国时期,《孟子·滕文公下》中写得更狠:“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可见在当时,大多数古人已经开始遵从比较严格的礼制规范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古代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
古代媒人有“公务员”也有“个体户”
古代的媒人,又被称为媒妁、冰人、媒证、月老、红娘、伐柯人等,在男女婚配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不过,古代媒人的身份有两类,即官媒与私媒。
先说官媒,顾名思义是为古代官府充役的媒人。自周代起,古代就有管理男女婚配的职官,即“媒氏”。《周礼》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这个工作看起来光鲜,但其实非常繁琐。首先要在一大堆出生文书中找出符合婚配的大龄男女,男方年满30岁,女方年满20岁,找出来后,得对他们进行“催婚”。好不容易“催婚”成功,又得干婚庆的活儿:为新人挑选结婚的日子,以及举办婚礼。这还不算,媒氏还得懂司法:为了避免婚后聘礼闹纠纷,得掌握好聘礼的数量;同时还要纠察出不合礼制的冥婚等。
至元代,官媒制度日渐完善。元《典章》中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朝廷命令地方的官府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情况,由地方长老保送诚信可靠的妇女,充籍为官,称为“媒妁”。《元史》中将官媒称之为“媒互人”,这些官媒受朝廷的监管,同样也可以领取一定的俸禄。
到了明清时期,官媒的竞争非常激烈,要在地方媒婆中层层筛选,最终选到各方面都很出类拔萃的人才可以充任。由此可见,很多官媒是从私媒中选取出来的,官媒与私媒之间有一定的流动性。
而现代火上热搜的“王婆”,在古代应该是私媒。大概是受古装剧的影响,现代人说起媒婆,脑海里总会出现一个戴着红头巾、面涂夸张红胭脂、嘴边有颗硕大痣的中老年妇女形象。事实上,古代的媒婆可比现代人想象得强太多。
最早的私媒,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战国策》中就曾有“周地贱媒”的记载,此处的“媒”为私媒。当然,私媒中有职业媒婆和临时媒婆之分。你可以这样理解:职业媒婆是开婚介所的,而临时媒婆就跟《乡村爱情》里的“谢大脚”一样,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但也愿意干点媒婆的兼职,赚点外快。尤其是到了唐代,很多年长的妇女都很乐意做媒人,在当时被称为“媒妪”“媒媪”等。
到了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媒婆这个职业忽然变得内卷起来,她们这个群体跟互联网公司一样,还兴起了等级划分,连穿衣打扮都有所区别:“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管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手把清凉伞儿,皆两人同行。”至南宋,由于城市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私媒开始商业化,很多媒婆就以做媒为生。到了明清时期,职业媒婆更是盛行,普通老百姓的婚嫁都通过私媒完成。
当然,“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古代当媒人可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早在唐代,“媒妁之言”就被列入了当时的“婚姻法”里,更夸张的是《唐律·户婚》中还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假如这段婚姻违法了法律条文,那么媒人要连坐。宋代更严格,据《宋史·礼志》记载,熙宁十年,神宗下诏令:“其冒妄成婚者,以违制论,主婚宗室与媒保同坐,不以赦降。”
古代文学作品中的那些“王婆”
做个媒人还要承担这么大的责任,那么媒人的收入究竟有多少?史料文献中关于媒人的记载并不多,但古代文学作品中“媒婆”形象倒是频繁出现,也让现代人对古代媒婆有了具象化的了解,尤其是明代冯梦龙的通俗小说“三言”中,对于媒婆的描述非常生动形象。
“三言”中多次提及了古代媒婆的报酬,看起来还算可观。如《喻世明言》第三十三卷中的张古老叫来张媒、李媒为其做媒,先是许了二人三两银子作为做媒的辛苦费,还承诺若是讨得女方的回话,那么再付五两,婚事说成了还要再给两人一场“小富贵”。而《警世通言》第十六卷中的张媒、李媒为张员外说成亲事能有百十贯钱的报酬。
不过这笔钱也不是那么好赚,这非常考验媒婆的专业技能。做媒婆首先得能言善道,其次还要拥有超高的情商,于谈话间了解到男女双方的喜好和心理,然后再有针对性地说媒,同时还要有应变能力,能见机行事。如《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的张媒、李媒来为丧夫三个月的押司娘说亲,开门先怪自己不知押司之事,没有上门出份子,又夸赞了押司平日为人。一番开头话说得极为熨帖,拉近了与说亲对象的距离。之后两个媒婆再转移话题,从押司娘的角度出发,认为押司已经过世,宅中过于冷清,得说门好亲事了。在二人甜言蜜语的劝说下,女方唤起了再嫁之念。即使真相非常狗血,媒婆们也得假装不知道,将婚事说圆。
与各行各业一样,想要在媒人这个行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媒婆们必须掌握大量行业信息。如《小夫人金钱赠年少》中的张媒、李媒在面对一方近乎苛刻的择偶条件时,居然能瞬间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身人士,说明这两位媒婆在平日里就很注重搜集信息,也勤于游走,以此来串联各家信息,及时掌握各家未婚配男女的情况。
媒婆在说媒时,通常会在男方面前夸女方,女方面前再夸男方。《战国策·燕一·燕王谓苏代》中描述过媒人两头说好话的特点,其谓曰:“周地贱媒,为其两誉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夸是应该的,但也不能瞎说。还是《小夫人金钱赠年少》中的张媒、李媒,这两位媒婆为了做成二十岁小夫人和六十岁老人的亲事,居然很奇葩地篡改张员外的年龄,骗得小夫人下嫁。又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中的张六嫂为了亲事顺利完成,隐瞒刘家儿郎病重的消息,间接导致孙刘两家斗法,幸亏最后皆大欢喜。可见做媒婆也要有职业道德,否则成就的就不会是一段美好的姻缘,而是为世间造就一对怨偶。
纵观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媒”在其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虽存在旧婚制的局限性,但它也促进了婚姻文明的进步,对古代男女联姻起到了积极的影响。而如今爆火的“王婆说媒”,其从传统文化中走来,又具有新时代的文明与自由。相信在采取实名预约制后,一定能摒弃干扰,为现代的未婚男女缔结美好姻缘。文并供图/金陵小岱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滴大大点评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