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派新闻评论员 文和刀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工作人员到病人家后,拒绝抬病人上救护车。事件引发了巨大关注,当前,涉事两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
视频显示,一女子因父亲病重,拨打120请求急救,她难以独自将其父亲抬上担架,便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把病人抬上救护车,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对方称:“我们抬不了,没有这项义务。”双方就此发生争执。
医院急救人员与病人家属争执现场。图源:视频截图
矛盾的核心看似聚焦在医患双方的几位个体上,实则不然。矛盾暴露出的问题切实存在,也势必不只影响过一个家庭和一两名急救工作者。个案折射出的管理真空必须引起重视。
首先必须厘清,急救人员,到底有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如果没有,很多网友想问的都是同样一句话,“喊你又帮不上忙,喊你来做什么?”若非病情危急,时间争分夺秒,寻常情况何须拨打120求助?分明情况紧急,却一点忙都帮不上,站在一旁干看着,任凭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那么找120又有何用?
列出这些发问,并非单单在苛责涉事两名医务工作者。他们为何拒绝搬运患者?那句“没有这项义务”这么理解?“我们是医生,不是担架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医护如果搬运患者,就无法同时进行救治活动。搬运患者是一项负担较重的体力劳动,一般从事急救的医生护士确实难以进行搬运工作。那么,不合理之处在哪里?如果上门的医护无法协助搬运病人,那么原本应该担负起这项职责的人去了哪里?
国家卫健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则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这里说的“医疗救护员”就是我们俗称的“担架员”。常规来讲,救护车人员配置配齐,一共需要一名司机、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以及两名担架员。
担架员的“消失”并非偶然。不止在黑龙江,各地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时有发生——尽管相关规定已经十分明确,相关需求就摆在台面上。担架员的职能出现了明显缺口,谁来填补?最应该填补这处管理真空的,就是各级政府。然而往往实际上在填补这处缺口的,却是许多一线的急救医护工作者。
在时间紧迫、人手有限的情况下,出于医者仁心,出于高度的责任感,一些急救医护人员自行担负起了搬运患者的担子。许多急救医护人员自身就有腰椎相关的疾病,这副担子确实不能让他们再担下去。白衣天使,不能见死不救——这是职业道德的要求,确实值得信仰和遵守,但也不能让它变成一种系统性的沉重负担。
呼唤医护人员的善良,更要呼唤守护医护人员的这份善良。只有这样,下一次我们面临病患需要急救和搬运的情况之时,施助的才会是专业的人,而非有心无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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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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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熊外婆360:做为急救人员,只要是在现场有责任义务帮忙,否则叫你干什么?去看热闹的?
2、网友想换个平行世界:上楼,担架护送病人,这都在120的服务里吧。
3、网友f冷眼看世界:凡是打急救电话的,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里没有能抬得动病人的人员,很多时候家里就俩人,甚至是就患者一个人,比如说这个患者家里就一个十一二的小姑娘和她妈妈在家,妈妈突发心脏病昏迷不醒,小姑娘就打了急救电话,你急救中心不带着能抬担架的人员来,那小姑娘能抬得动吗,那你们急救中心又是干什么来了,我认为急救中心必须得带配套的人员一起来才是,你不能说今天没带抬的人员来,明天又没带护士来,后天干脆医生都没来,只来了一辆车,那你们还叫什么急救中心,叫什么救护车,
4、网友haifeng:以前医院都是救死扶伤,现在怎么变成这样冷血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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