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近日,在云南丽江,一男子租下丽江老房改造成私人小院,却因能拍到日照金山景观而屡遭游客闯入。据悉,在其回老家过年期间,有多人未经允许闯入小院拍照,并有损坏设施及伤害宠物的行为,且垃圾遍地。对此,有多名曾经过主人同意进入小院的游客表示:小院的确不收费,可大家都会提前私信主人,获得允许再进入,很不理解擅闯并破坏小院的游客。
日照金山的景观很动人,很多人都想拍摄留念,这是一种人之常情。但是,为了拍一张照片就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闯入私人小院,这显然是一种粗暴的越界。并且,在房主委托朋友给小院贴上“请勿进入,垃圾带走”的提示后,这种现象仍未得到遏制。最终小院的栅栏、门、手工做的摇椅等都被损坏,甚至垃圾遍地,养的狗也被人踢伤。很显然,如此“非请即入”和种种鲁莽行为留下的一片狼藉与拍摄行为本身所追求的“文艺”“浪漫”,形成了一种鲜明反差。
当然,在那种情况下,很多参照网络攻略打卡的游客的“非请即入”,可能也多是出于从众心理,觉得其他人都进去了自己也可以去,未必带有很大的主观恶意。但客观上,这种跟风行为也对他人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犯:一件事情并不意味着有人做了就是对的;做“错事”的人再多,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降低行为的恶劣性质。
如有律师表示,依据相关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所有人告知离开不离开的,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如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很明显,未经允许,即便是跟风进入他人私宅,也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更何况一些人还实施了破坏行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觉得可以法不责众。
同时,此事对那些习惯跟着网上攻略追寻“小众”景点的游客来说,也是一记警醒。在今天,各类旅游攻略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特别是那些被“偶然”发现的“新景点”,尤其受到一些人的欢迎。但是,如果不假思索地贸然前往,有时可能会失望而归,有些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有些甚至还会侵犯他人权益,也让自己陷入法律风险之中。
多几分敬畏之心并不难——敬畏自然,敬畏基本的权利边界,确保所有的冒险精神、好奇心和爱美之心,都能够止于恰当的边界。就比如“非请即入”,特别是在已经提醒“请勿进入”后仍然闯入私人领域,就突破了合理边界,这不但对他人权益造成侵犯,也是将自己推入文明和法律的对立面。
旅游,是一个发现美、追寻美的过程,而游客在旅途中的表现,本身也是一道人文景观,受到文明和法律的“打量”。旅游之路上,每个人都要警惕不要让自己成为了不和谐的风景。如此,才能真正悦己、悦人。(朱昌俊)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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