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热点新闻

云南网警辟谣“男子收养5岁女孩”

近日,有短视频博主称自己21岁,收养了一个5岁小女孩,引发关注。

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网友质疑,该博主不符合领养条件,是自导自演。

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收养了一名5岁女孩。

涉事网友在主页发布的视频称,他收养的女孩叫“小豆花”,是弃婴,被遗弃到孤儿院垃圾桶后被工作人员发现,他每周末和朋友会去孤儿院做义工。此后收养“小豆花”。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8日报道,女孩母亲发声称女儿才3岁多,照片遭盗用,已报警。

针对前述情况,云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云南网警 2月9日晚回应称,2024年2月7日,有网民向云南网警举报:一网民盗用他人图片发视频称“自己从福利院收养了一名叫‘小豆花’的5岁女孩”。

云南网警微博发布辟谣消息。

接报后,云南网警依法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于2月8日凌晨在大理查获嫌疑人罗某某。

经查,罗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网上下载一女孩照片后,编造了“自己收养一名5岁女孩”的虚假信息,并在视频平台发布。罗某某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网友看法

1、网友知点心理:人才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滴大大点评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