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民营企业“悬赏100万跨省征集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告示在网上引发关注。1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企业处获悉,悬赏告示发布以来,已有线人联系公司,线索统一汇总后,将移送国家职能部门。
网传“公告”:企业悬赏100万公开征集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网传“悬赏公告”显示:发布公告的企业是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27日。
“公告”全文如下:“由于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某大队大队长陈某(公告原文为实名),在办理江苏某公司(公告原文为实名)诉我司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该司投诉我司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中,在明知我司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也完全符合采购方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仍然无休止、无底线地瞎折腾,滥用职权发出二十多份函件骚扰与我司产品沾边的单位,并对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单位展开超过五十次的调查,徇私舞弊将我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江苏某公司。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我司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陈某在提任公职期间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线索。
若线人提供的线索经我司转交给权威部门查证属实,并导致陈某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司将给予线人1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资助。若该线索导致陈某被降级降职、开除公职等处分的,我司也将给予线人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资助。
我司将为所有提供线索的线人保密,线人可将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特此公告。”
“公告”落款处有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的公章。
涉事企业:
悬赏公告确为公司发出,已收到相关线索
所谓的“悬赏公告”真的是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发出的吗?
1月29日上午,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网上的悬赏公告的确是他们公司发的。
“此事时间拖得比较长,公司深受其扰,承受了很大的委屈。”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发布悬赏公告的原因公告上说得很清楚。截至目前,无论是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某某大队大队长陈某,均没有就他们的悬赏公告作出回应。
该工作人员称,发布悬赏通告,是公司正常行使权利,也是履行公民的义务,帮助国家清理“蛀虫”。
“公告发布以来,已经有人和我们联系,反映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称,网友提供的线索,他们不会公开,只会交给国家权力机关,由权力机关鉴别、调查、核实。
相关方回应:福州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回应称采访要联系当地宣传部
对于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发出的“百万悬赏公告”,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有什么反应?
1月29日上午,听完记者采访意图后,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局有专门负责对接媒体的部门,让记者联系。
此后,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专门负责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称,采访要走审批手续,需要联系福州市长乐区委宣传部。
1月29日上午,福州市长乐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相关情况宣传部门并不了解,还得记者直接与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当天上午,记者再次致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前的电话,一直在接收传真状态。
律师说法:
公开悬赏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很可能侵犯名誉权
企业(或个人)公开悬赏征集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是否合法?是否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类似公告是否有法律效力?如何避免后期因奖金问题发生纠纷?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
谭敏涛介绍,悬赏公告,一般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发布,而个人或者企业向社会征集相关信息,是一件合理合法的事情,公开悬赏的行为也是如此,公开悬赏有利于更广泛的征集信息。
“而悬赏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等于是向社会公众暗示该公职人员存在不法行为,而公职人员是否具有违法犯罪行为,在尚没有被认定之前,个人公开悬赏,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为,个人公开悬赏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有些类似于公开举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如果悬赏人的证据扎实充分,那没什么问题,如果指控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证据无法证实,那么便存在诬告陷害他人的嫌疑,是对公职人员名誉权的侵犯,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谭敏涛称,类似的悬赏公告从法律上来说,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人举报了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并被查证属实,那么,该企业作为悬赏人,应当履行悬赏承诺。对于后续履行悬赏承诺的问题,很可能会面临诸多举报人,而且,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具有雷同性,如何去认定哪些举报人符合悬赏要求,这些在本次悬赏公告中并没有说明,这也会引发后续因悬赏资金而产生纠纷。
“另外,企业作为悬赏人,不同于国家机关或司法机关,如何甄别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如何避免误伤到公职人员,这些都会面临问题。”
谭敏涛称,如果公职人员确实存在企业所述的那种情况,那么该公职人员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企业可以向主管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查处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他最后提醒:公开悬赏虽然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助于更好的查处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如果运用不好,很可能会侵犯到公职人员的名誉权。在没有确凿扎实的证据之前,企业或者个人想公开悬赏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还是需慎重为好。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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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铁血联盟3号:最坏就是那些讼棍
2、网友遂风的云:全民反腐,倒查四十年,以正国风。
3、网友脚底打滑:坐实了,就不会侵犯名誉权!
4、网友安逸熊猫TT:律师!你的政治占位不是很高吗。
5、网友无形无意是天地:违法犯罪了还有名誉权?
6、网友用户9472921318423:身正不怕影子斜,应该让查,没毛病
7、网友幸运鲸鱼QOL:这是什么律师?
8、网友广东王者正道:这个企业不失为全民反腐反贪树立正确样接,希望全国各地的企业家们跟随其后,让千万贪官腐败分子无所遁形。
9、网友第三方客观视角:表面看是一则悬赏公告,从更深层次看,这是“资本”和“权利”的对抗!两个都充满了傲慢!这种悬赏,就像是江湖追杀令,会让你活在探照灯下,无所遁形,现在看到的对抗的是权利,但谁会确保他不会用在得罪他的普通人身上?
10、网友善良芒果qO:法律也是监督,公司悬赏合理监督。
11、网友爱家星空7E1:让贪腐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没有生存空间,这家良心企业带了个好头![赞][赞][赞]
12、网友实用真话:人民监督,合法权益
13、网友苗苗152425811:人民监督合理合法!!
14、网友一心一意饺子sd:哈哈终于有企业敢作敢为,支持正当防为[作揖][作揖][作揖]
15、网友二叁言:这个属于社会监督吧
16、网友勇者小白说:那我要是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是不是野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
17、网友无忧的雪碧yyH:公职人员,身正不怕影斜,公司拿到的不是实证,你可反诉吗。律师瞎操心!
18、网友牛市韭菜大师:这会开历史先河,载入史册[锦鲤到来]
19、网友沧海桑田的峰:这世界身正不怕影子歪!为正直公正喝彩
20、网友热心鲸鱼oWj: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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