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城市报】
新年伊始,新一轮电改实施。
根据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
煤电容量电价究竟是什么?新的煤电价格机制对整个市场影响几何?
备受期盼的两部制
在实施两部制电价之前,我国针对煤电实行的是单一制电价。
单一制电价是直接由抄见的用电量乘以电量费率的电价。由于电力属于即发即用的商品,单一制电量电价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收回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也就是说,煤电企业不发电就不赚钱。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装机比重快速提升,可再生能源成为保障电力供应新力量。据国家能源局召开的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给出的数据,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
一边是新能源快速发展,另一边则是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据统计,煤电机组的年发电小时数由2015年的5000小时以上降低到2022年的4300小时,未来的发电小时数还将进一步降低。通过单一电量电价注定无法回收固定成本,入不敷出的煤电企业经营面临巨大生存压力,亟须建立相应价格机制以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此次《通知》的出台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首席专家刘庆看来,现阶段,煤电仍发挥着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以不足50%的装机占比,提供了70%的顶峰能力和近80%的调节能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需要煤电提供可靠的顶峰容量支撑和实现可持续运营,“因此,《通知》的出台适应电力保供和新能源转型发展的形势,符合电力体制改革和完善电价机制的迫切需要。”他说。
在华能国际董事、总经理黄历新看来,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可以帮助煤电转变盈利模式,促进煤电企业主动为新能源做好调峰调频,推动煤电从提供电力电量保障的主力电源逐步转为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
多地明确容量电价价格
其实,两部制电价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电力市场发达的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
《通知》调整实施两部制电价,是将煤电的电价分为两部分: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具体来说,电量电价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的,这可以激励煤电企业提高发电效率,降低成本,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可以理解为多劳多得的奖励绩效;而容量电价则主要反映煤电的容量成本,并保障煤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具备足够的容量,以应对电力负荷的波动,可以理解为固定底薪。
但也不是所有的在运煤电机组都能享受煤电容量电价。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对于合规的在运煤电企业,两部制电价可以说从根本上改变了煤电上网电价结构和收益组成。从具体电价水平来看,《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
从区域划分来看,《通知》规定,煤电利用小时数偏低、水电占比较高的地区,如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青海、云南、广西为50%左右;2026年起,全国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云南、四川等地原则上不低于70%。在保持行业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水平的情况下,基于近期煤电平均电量交易价格和设计利用小时数等参数条件进行测算,通过上述容量电价机制回收30%、50%、70%固定成本后,相当于机组实际年利用小时数可分别降低约900小时、1500小时、2000小时,或者平均电量电价分别释放约5%、8%、11%降幅。
“多数地区按30%的比例起步,先行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充分释放政策信号,给相关煤电企业主体吃下定心丸,稳定煤电行业发展预期,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向50%的比例过渡衔接,能更好地以时间换空间,确保政策实施效果。”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说。
吃下定心丸的不止是煤电行业,《通知》落地后,山东、广东、山西、贵州等地分别发布2024年容量电价机制调整通知,明确在2024年—2025年,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标准为100元/千瓦·年(含税)。以山东省为例,此前该地区的用户侧容量补偿电价为0.0991元/千瓦时(含税),在政策落地后降至0.0705元/千瓦时,每千瓦时电将降低2.86分。
“对于广大用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未来用电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一位业内人士说。
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发展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煤电容量电价的推出,其大背景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新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
中国新能源投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记者,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和新能源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不仅有利于电力交易市场的扩展,除了调峰、调频外,两部制电价还能促进新能源消纳。
煤电作为我国电力工业运行的坚实基础,虽然在电源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煤电装机占比逐年降低,但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作为最安全可靠的电源,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同志表示,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长期看,都是积极正面的。
“由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主要是电价结构的调整,煤电总体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特别是电量电价小幅下降,将带动水电、核电、新能源等其他电源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电量电价随之下行,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长期看,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首次实现对煤电这一主力电源品种电能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区分,可有力推动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引导煤电、新能源等市场参与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充分竞争,全面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从而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持和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持续深入,价格机制改革的作用将愈发凸显,带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朝着更加市场化、更加规范化、更加科学化的方向稳步迈进。”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副主任柴玮说。
■中国城市报记者康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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