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头条 @头条帮忙 接用户张先生反馈,10月23日凌晨,载有4人的渔船被一艘铁船从后面撞击,造成3死1伤。
目前,深圳海洋支队正在调查。张先生作为船主和渔船上唯一的幸存者,被要求向政府借款270万先行赔付死者家属。
>>>凌晨撞船
渔船被铁船撞破倾覆,4人落水仅1人生还
12月18日,一位亲属介绍,近两个月前,事发深汕合作区,今年59岁的张某是撞船事故中渔船的船主。
据介绍,10月22日晚,张某的渔船从深汕合作区鮜门镇港口出发,“大约次日凌晨1点10分,渔船行驶中突然被后方一条大铁船撞击,渔船随即破裂成两半,张某和船上其余3人全部落海。”
渔船行驶中突遭大铁船撞击
“他(张某)抓住两个浮标在海里漂浮,接连呼喊3人的名字,但无人应答。他落水时看到对方肇事的船只,铁船灯亮了之后又关灯,驶离事发海域。”
这艘铁船长20多米,而木质的渔船长11.4米,宽2.4米。两船相撞,相差悬殊。
“他在海上漂流,一直在呼救,当天中午才被返回的渔船救起,他的肺部受伤,头部有一个小口子,听力受影响。”
亲属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显示,溺水的张某左侧额部皮肤裂伤。
张某的亲属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当地组织海上搜救,陆续找到了渔船上落水的其他3人,“目前做了尸检,但死亡报告还没有拿到,他们应该是受伤落水,尸体先后被打捞上来,身上有明显被撞的痕迹。”
>>>侥幸保命
漂10小时获救,渔船主称铁船肇事见死不救
事发后,张某报了案,汕尾市被要求配合深圳市调查。张某的亲属表示,铁船上有摄像头,应该有渔船被撞的记录,但目前监控视频在相关部门手里,他们拿不到。
“现在汕尾市海警没有接手调查,也没有对大铁船上的人员采取措施。对方是汕尾一艘海鲜收货船,但事发时具体船上是几个人,铁船所属公司,包括法人等情况,问了当地镇政府、渔政和派出所,都不得而知,铁船上的人当时只知道撞了什么,不知道撞的是渔船。”
张某认为对方肇事,海上逃逸,属于见死不救。他在海上漂了10个多小时,侥幸捡回一条命。
张某亲属表示:“如果施救,大不了就是赔条渔船,为什么要开船一走了之?把其他人的生命置之于不顾。目前,这艘铁船已经被渔政控制。”
张某亲属提供的铁船图片显示,船舷一侧有撞击的痕迹。“事发已经快两个月,我们向当地政府询问,相关材料都不提供。我们是受害者,所以我们才求助于媒体。”
图片显示,船舷一侧有撞击的痕迹
>>>先民后刑?
渔船主被要求向镇政府借款270万先赔付
张某亲属介绍,张某等4人来自四川达州,张某在海上捕鱼30年。他们找了汕尾市海警,海警还不让扣押肇事船只,一开始被定为安全事故,让张某负担责任,张某感觉不公。
“现在是让深汕合作区鮜门镇政府作为属地进行善后,镇政府要求他(张某)向镇政府借款赔付,然后再让他和第三方打官司。”
“这个事情涉及对方船只在海上逃逸,未施救落水人员,就不能‘先民后刑’。”
半个月前,镇政府出资垫付270万,让张某签字先把钱赔付给3名死者家属。
“有的给92万,还有给93万,等于是向镇政府借270多万赔给人家,张某现在欠了镇政府270多万,就是让张某主动承担起责任。”
张某亲属表示:“我们去问这笔钱到底来源是区里还是肇事船主?镇政府一概不提供,镇里已经把这笔钱通过银行转给死者家属。”
作为渔船船主,张某认为铁船肇事逃逸应负全责,他作为受害方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欠下270万的巨债。
>>>善后处理
3位死者家属已收到银行转账支付的赔偿
12月1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3位死者家属处了解到,家属已辨认确认过遗体,他们均已收到鮜门镇政府通过银行转账的赔付款。
43岁死者廖某是10月26日找到遗体,家属拿到92万;死者卢某是10月23日下午找到遗体,家属拿到93万赔偿;49岁何某是溺水而亡,10月26号上午找到遗体,家属拿到92万赔偿。
“签了协议说是寄给我们,尸检报告说是一个月给我们,现在只是给了赔偿金。”何某的家属表示需要拿到协议、尸检报告和赔偿明细。
>>>当地回应
还在调查责任没划分,借款赔付是要还的
12月19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深汕合作区鮜门镇渔政执法一位负责人,其证实铁船已被暂扣,导致3死1伤的事件,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还在调查当中。
对于死者的赔付款,这位负责人回应称,钱是张某所出,张某先从政府借款先行赔付,将来这笔钱还是要还给政府,“政府哪能出这个钱呢?”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责任还没有划分,“深圳海洋支队调查差不多了,现在正式报告还没出来,支队这边在调查,电话里有些信息不方便透露。”
12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深汕合作区鮜门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渔政部门正在调查,“具体你找一下区里面的应急局,你跟他们联系,因为他们(掌握)比较全面一点。”
>>>应急回应
“都已经善后完了,找镇上借的直接问镇上”
记者联系深汕合作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答复称区里面牵头的是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局,“善后当时不是已经都善后完了吗?”
记者提出,侥幸生还的船主称调查报告未出、未定责的情况下,为何让他借款赔付?工作人员回应称:“那是找镇上借的,你直接问镇上,我不清楚。”
记者希望了解铁船一方的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称“我也不了解”,随即挂断电话。
>>>公益律师观点
未定责之前借款支付死者赔偿金并不违法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受访指出,依据《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27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期限届满不能完成的,经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事故调查必须经过沉船、沉物打捞、探摸,或者需要等待有关当事人员核实情况的,应当从有关工作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具体到本案,深圳海洋支队应当依法尽早出具调查报告,划分事故责任。
赵良善表示,本次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应将安抚死者家属放在第一位,安抚家属的前提是死亡赔偿要到位,因此,当地应急局、镇政府牵头落实死者赔偿金。
赵良善认为,在没有划分责任之前,张某先借款支付死者赔偿金并不违法,都是为了平复死者家属的心情,而且张某借款支付死者赔偿金也是暂时的,待责任划分后,张某可依法向肇事方追偿,最终张某的利益不会受损。
“当然,如果当时镇政府在事故责任未划分前,要求张某与铁船的船主一起向镇政府签字借款更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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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阿泉57473169495:肇事铁船呢,难道肇事铁船不用承担责任吗?
2、网友恋上山水之间:为啥证据都有了,铁船也找到了,钱不让铁船出呢?
3、网友自强不息牵牛:渔船作业人员必须要取得船员证和保险方能出海作业,为什么不保险?
4、网友没名字的数字人:铁船撞了木船不救落水的人,是不是涉嫌故意杀人。
5、网友分秒必争暖阳5c:这钱不应该由铁船船主向政府借吗,为什么让受害人借呢,又不是没找到铁船船主,不明白咋回事
6、网友1737383577海阔天空:太黑了,真不敢想象,如果全部遇难,估计会不了了之了,
7、网友手机用户5436093338:肇事逃逸,没有保护伞敢吗?见死不救就是故意杀人!应该严查重惩:
8、网友缥缈海Y:都有GPS轨迹,谁撞谁,都能查得出。
9、网友好像有点过:有这么黑吗?
10、网友宇宙睿音:这波骚操作来得确实欺负人了呀,不抓犯罪逃逸者来完成法律法规监督追责管理程序,好一个借壳逃避现实版能得民心吗
11、网友刻骨铭心ni:应该让这些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国家足球队,球踢非常好
12、网友okmm:踢皮球
13、网友真如铁从头迈:这很正常! 员工为你工作遇难,你当然要负责赔偿,你没钱,政府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帮你垫付! 至于你说这都是铁船的责任,你可以去找他要赔偿就是!
14、网友菩提老祖:政府可以不出这笔钱,但应该由政府直接代赔死者家属然后政府再找肇事者赔吧
15、网友手机用户79969851779:铁船故意杀人,严惩
16、网友sz平凡人生:先按抚死者家属赔偿金是对,但是双方船主在没有划分责任前,应该双方共同承担赔偿金额才比较适合,而不是让一方承担所有金额。
17、网友扫地阿叔:好离奇的感觉!从头到尾铁船负责人没出现过。责任还没划分就赔偿死者,虽然不违法!但是逻辑上讲不通!好离奇
18、网友借三百你懂我意思吧:是包庇吗,能量这么大?
19、网友284245675461知易行难:谁撞谁赔付吧
20、网友该珍尽影评一:肇事逃逸,没有保护伞敢吗?见死不救就是故意杀人!应该严查重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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