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点击观看视频
月19日,广西柳州柳北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2023年5月21日,高二学生程琛(化名)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所住小区一栋楼时,被一段从天而降的树桩砸中倒地不起,后抢救无效身亡。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韦屹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人明显是故意高空抛物,请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正观视评:
看了监控视频,惊出一身冷汗。直径超过10厘米的树桩,毫无征兆的从高楼坠落,正巧砸在骑车的高中生身上,真的是飞来横祸。树桩为什么会坠落,到底是故意还是无意?根据公诉机关的说法,事发时被告人在顶楼修剪盆栽,树根放在旁边的护栏上,站起来时肩膀碰到了树根,掉下去砸到了被害者。
然而,正如被害方所质疑的,有露台不放,为什么要费力把重达35斤的树桩搬到1.5米高的护栏上?这符合常理吗?而且,据被害方称,树根下落的抛物线,树根的重量,以及楼顶的一些痕迹,不像是肩膀碰掉了树根,怀疑是高空坠物。
同样让人不解的是,被害方称,被告方明显有支付能力,但在被害人抢救期间,付费不及时、延误抢救的情况。也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寻求被害人谅解。这可是一条人命啊,赔偿、道歉不是最基本的吗?就算真不是故意的,难道就不感到内疚了?不想争取谅解减刑?
目前,这起案件还未宣判。究竟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事双方争论不休。但就算是过失,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年,是不是也太轻了?要知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也曾在法庭上提出这一疑问,至于最后会怎么判,我们等待一个结果。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版权声明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友看法
1、网友大柚游戏小号:希望法官可以换位思考 换成他自己家的事 他觉得怎么样
2、网友梦语轻玹:一条人命就这么轻的责任吗?公平在哪里?让受害者家属怎么接受?!
3、网友聪明贝弗莉5h6t: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太可惜了
4、网友天道酬勤165955221:高空抛物,坠物,三令五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可是悲剧一次次上演 生命安全大于天,生命只有一次 希望各尽其责,你好,我好.大家好[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
5、网友陈俊成2003:建议严判!
6、网友桃之夭夭@涛声依旧99: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应该顶格判刑。
7、网友湘村小新:要严谨,开头月份前面的数字呢?你们是专业人士。[憨笑][憨笑]
8、网友来生路余生走:赔钱到位,能让被害人谅解就行
9、网友糊涂姐250:故意杀人罪论处
10、网友用户三个耳:明显就是故意杀人
11、网友闲云鹤520:一条人命,豆蔻年华,就此夭折,高空坠物,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严惩![发怒]
12、网友清爽山雀JI:成年人,应该能预见自己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而为之。
13、网友欢欢喜欢碎碎念:如果是高空抛物至人死亡这量刑太轻了,一条人命还不如两只鸟
14、网友灵敏阳光aip:判三年绝对是太轻了,一条人命才十几岁的青春年华就这样没了,任何人都接受不了啊!
15、网友宇航飞越:楼上种树不违规吗?没听说楼顶可以种树。[泣不成声][泣不成声][泣不成声]
16、网友远山之巅333:十年起步才行!花一样的年纪啊!
17、网友时间闲人: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所致[ok]。
18、网友独来独往:故意杀人罪论处
19、网友可爱的Ben123456:三年够重的
20、网友jian单做事:付费不及时,延误抢救。这个医院能这样吗?没有责任吗?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滴大大点评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