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30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证监会1月28日发布消息,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同时,沪深交易所、中证金融也发布了相应业务通知。这些举措将如何影响资本市场?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
避免过度投机,稳定投资者预期
田利辉表示,限售股出借和转融券往往是机构或大股东的交易行为,中小股东较少进行此类操作,相关业务有时会成为操纵市场的工具,比如有的股东会通过限售股出借等变相减持股票。而限制限售股出借,加强对融券业务的监管,有助于防范内幕交易、维护市场公平公正。这一举措,有望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透明度,也可以减少市场卖空压力,避免过度投机行为的发生。
突出公平,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
对于限制融券效率的相关措施,田利辉认为,这是在公平和效率之间选择更为公平,以制约机构投资者等在信息方面的优势,避免出现融券T+0等情形。比如,投资者想通过融券卖出某只股票,事先要向券商借入该股票,如果是申报实时可用,他可以马上申报借入立刻卖出,如果他看空方向正确,就再用下跌的低价位金额买入相应数量股票还给券商,他就赚了;融券申报次日可用,就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卖出股票,效率下降、成本扩大,由此可以限制做空,减少市场波动性,保护接受和消化信息相对滞后的中小投资者利益。
市场化和法治化,实现“以投资者为本”
近期,证监会围绕“以投资者为本”密集发声。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强调,要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田利辉表示,真正做到“以投资者为本”要靠市场化和法治化,具体包括建立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信息披露、提升市场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优化投资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可持续性,让市场更加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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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白狐9109:限售股出借做空是否违法?
2、网友涨停之巅:真想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就应该暂停量化交易,暂停融券交易,暂停股指期货
3、网友非常挺好:为什么不停止lP0
4、网友HS2000:停止融券,并且融券业务立即偿券,只有这样才能迎来较长时间报复性反弹
5、网友回头望中年:今天认真地看了一下股票,发现竟然还有很多每股10元以上的股票。感觉股市的泡沫还真是很大的。
6、网友徐达荤:暂停公平吗?
7、网友快乐使者09:想法很好!就是不接地气。
8、网友华夏一凡1:理念很好[赞]
9、网友钱挣到:[抓狂]
10、网友胡大尉:违法乱纪必须交给公检法,真正做到,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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