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董宇辉担任法人的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他还在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
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北京新东方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孙东旭、俞敏洪等担任高管。
继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近日多个“与辉同行”同名企业成立。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搜索“与辉同行”,除了“正牌”公司外,还有11个包含“与辉同行”名称的公司。
这些企业注册资本在1万至300万不等,它们当中成立最早是与辉同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于12月23日注册。其余的大多于本周成立,注册时间集中在12月25日—27日,它们与新东方并无股权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名字包含“东方甄选”的东方甄选跨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东方优选方面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含:依法判令“东方甄选”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公司名称中的“东方甄选”四字;依法判令对方赔偿侵权损失30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送达公告,因为东方甄选跨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最近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该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诉讼文书,该案定于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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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怡然清心hu6:合着“与辉同行”这四个关键字不享有 排他性的独占权利还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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