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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限行妨碍市民出行路权吗

“从今天开始不能骑电动车往这走了!”一外卖小哥准备通过某路段,不料,被执勤人员将其拦下,对其劝导!

外卖小哥一脸茫然的看着执勤人员,十分不解,为什么不能走啊?

执勤人员向外卖小哥解释之后,外卖小哥才恍然大悟。原来,该路段,工作日早上8点到晚上7点,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无奈之下,外卖小哥只能绕行。希望时间还能赶得及,不会超时。

这起事件,源自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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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市民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当地交警部门预留了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

限行方案:

一、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二、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

对于此事,网友意见各不相同:

1、强烈的支持广州交警,敢于顶住压力,不被那些自私的低素质的人道德绑架。

最好扩大范围,对市内所有的电骑都全面禁止,最多允许小区附近的路可以走。

真正热爱广州的人,都不能忍受电骑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对车辆也好,对行人也好,都造成了巨大的危险。

2、让电动自行车限行就是耍流氓!想要为了减少交通压力,可以出台汽车必须两个人以上才可出行的规定!

主干道限行,绕行道必然拥挤,建设非动道才是王道,估计再过十年也建议不起来!

3、我每天电单车上下班,但我支持部分路段,时间段限行电动自行车,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扣车!无论城市或村镇都需要良好的交通秩序!

4、要求交警严格执法,对逆行,在快车道人行道高速行驶,看手机,不按规则行驶电动车一律没收,扩大限行区域,对违法两轮电动0容忍。

法律怎么看这事,交警部门对有关路段限行,是否侵犯了市民的路权?

路权是指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桥梁涵洞、建筑控制区等区域(含上方空间区域)内用益属性完好不被非法利用、侵犯或者使用属性不受影响的排他性权利。

大家说的路权,一般是指通行的权利。

路权问题的根本问题在于,交警部门对有关路段限行是否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由此可见,交警部门是有权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行,但有意见提出,这条不能作为长期作为禁止电动自行车的依据。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该意见表示,人大曾对警摩(不是禁电动自行车)这事作出回复:

不能对公民出行、生活和基本保障造成损害,而常态化禁摩政策实施,意味着摩托车不能行驶,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这对公民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

大家觉得,这种意见能适用于禁止电动自行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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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用户拥抱梦想:禁摩,禁电动车都是广州先行一步,什么时候禁自行车,禁行人?大家都不出来道路畅通了。

2、网友才思敏捷的陆积平:这个绝对错,为什么不限制汽车,限制穷人骑电动车公平吗。

3、网友智慧旭日6R1:行人也搞个碰撞试验。不合格不给上路

4、网友快乐帅哥106506764:为什么不禁止汽车汽车污染浪费燃料人均占有量也低于电动自行车

5、网友孙锦步:再这样下去行人也不能外出了

6、网友随性自由的星辰9z9:不管是汽车、电鸡、单车、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最基本的素养!

7、网友用户6383546760021:如果每个老百姓买得起车加得起油有专用的停车位,谁还骑两轮电动车?

8、网友上进溪流dLN:厉害厉害

9、网友端庄溪流tvZ:禁所有私家车吧!都改乘公共交通工具!

10、网友不想说话736591:直接禁人多好,

11、网友苏州柳:把所有车子禁了,城里只允许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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